| 本报讯 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已确定。与往年相比,省统考专业批次中首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他专业批次仍沿用传统志愿投档。
录取分四个批次进行
艺术类院校分四个批次:第一批院校专业包含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八校、进入“211”工程的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校考或使用省统考成绩按学校录取规则录取)以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二批院校专业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三批院校专业为:除“第一批”外的其他院校专业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经批准实行专业校考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第四批院校专业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省统考专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随着普通文、理科考试平行志愿的改革推进,今年我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也首次尝试平行志愿办法。
第一、三批实行传统志愿,包含第一、第二志愿各一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三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投档原则仍为“志愿优先”。
第二、四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院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等类别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考生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次序排序;编导、摄制等类别考生,按总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排序,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分、文化分次序排序。
排序后,再根据排序分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志愿从A院校到C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还将根据情况进行“征求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专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只准填报普通高校文或理科志愿。为保证兼报文、理科考生的正常录取,艺术类录取时间安排比文、理科相应批次的录取时间分别提前一批,相应批次起讫时间一致。(通讯员:薛平 记者:艾丹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