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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普通本科在川招生录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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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美术学院2008年普通本科在川招生录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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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四川美术… 文章来源:四川美术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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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及四川省考生报考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划定我校2008年普通本科在川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下: 延考区:专业成绩分数线230分,高考文化分数线为310分,外语单科成绩分数线为60分,造型类专业综合加权分数线为72.087分,设计类专业综合加权分数线为70.000分,在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加权分数从高到低以志愿排序录取;理论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分数线400分,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非延考区:专业成绩分数线230分,高考文化分数线为365分,外语单科成绩分数线为60分,造型类专业综合加权分数线为73.260分,设计类专业综合加权分数线为70.000分,在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加权分数从高到低以志愿排序录取;理论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分数线420分,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专业满额后,服从调配的考生调配到缺额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配的未予录取。 综合加权分计算公式: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综合加权分 特别提醒: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重庆市招办的规定,未委托并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能轻信任何人员的许诺。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监察处举报,举报电话023-86181021。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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