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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07招生录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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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美术学院:07招生录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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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四川美术… 文章来源:四川美术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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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高职专科四川省、河南省招生录取公告 |
| 本科生招生 2007-7-23 |
我院2007年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高职专科各专业录取时,我院划定外语单科分数线为40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划定的分数线,按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不作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须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 录取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4×70%=录取加权分数 注:专业考试成绩为考生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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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文化成绩分数线 |
专业成绩分数线 |
外语单科分数线 |
录取加权分数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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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河南省 |
四川省 |
河南省 |
四川省 |
河南省 |
四川省 |
河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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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艺术设计 |
215 |
263 |
240 |
210 |
40 |
40 |
70.540 |
77.215 |
|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
215 |
263 |
240 |
210 |
40 |
40 |
68.810 |
74.955 |
|
雕塑艺术设计 |
215 |
263 |
240 |
210 |
40 |
40 |
70.785 |
65.190 |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215 |
263 |
240 |
210 |
40 |
40 |
70.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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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多媒体技术 |
215 |
263 |
240 |
210 |
40 |
40 |
68.325 |
73.945 |
|
服装艺术设计 |
215 |
263 |
240 |
210 |
40 |
40 |
68.090 |
71.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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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应用技术本科招生录取公告 |
| 本科生招生 2007-7-23 |
我院2007年应用技术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应用技术本科各专业录取时,我院划定外语单科分数线为55分,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线为304分,专业考试成绩分数线为210分,按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6.027分。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255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不作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须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 录取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分数 |
| 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高职专科在渝招生录取公告 |
| 本科生招生 2007-7-23 |
我院2007年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高职专科各专业录取时,我院划定外语单科分数线为40分,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线为222分,专业考试成绩分数线为180分,按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6.160分。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255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不作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须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 录取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分数 | |
| 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录取公告 |
| 本科生招生 2007-7-9 |
我院2007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摄影、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及高等艺术职业学院本专科各专业录取时,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按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专业录取时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255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不作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须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 录取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分数 我院2007年普通本科录取工作现已结束,拟录名单已报各省级招办,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办审核批准为准,考生可向当地招办查询录取结果。 四川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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