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
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本简章只限于介绍需提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情况。非通用语专业、普通类专业、艺术类高职专业及其它类别的招生情况另有简章介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一、 招 生 计 划
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表 (表一)
|
学 院 |
专业
序号 |
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方向 |
招生人数 |
学费
(元/年) |
高考
科类 |
|
播音主持
艺术学院 |
01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0 |
10000 |
文理
兼招 |
|
影视艺术
学院 |
02 |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
30 |
10000 |
|
03 |
音乐学 |
55 |
8000 |
|
04 |
戏剧影视文学 |
30 |
8000 |
|
05 |
导演(剪辑艺术与技术方向) |
20 |
10000 |
|
06 |
表演 |
25 |
10000 |
|
07 |
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 |
20 |
10000 |
理科 |
|
08 |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
20 |
10000 |
文理
兼招 |
|
09 |
摄影 |
30 |
10000 |
|
10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0 |
10000 |
|
电视与新闻学院 |
11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
40 |
10000 |
|
12 |
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
20 |
10000 |
|
国际传播
学院 |
13 |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 |
40 |
10000 |
|
14 |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剧译制方向) |
20 |
8000 |
|
广告学院 |
15 |
艺术设计 |
30 |
10000 |
|
动画学院 |
16 |
数字媒体艺术 |
90 |
8000 |
|
17 |
动画 |
100 |
10000 |
|
18 |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方向) |
35 |
8000 |
注:1. 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2.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3. 以上学费属2007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08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 报 名
(一)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省里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注:
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节目主持方向)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身高:男,一般不低于1.75米,女,一般不低于1.65米。
(2)摄影、摄影(电视摄影方向)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无色弱,裸眼视力4.8以上,无平足。
4. 艺术设计专业考生须提交作品
(1) 作品要求
素描训练作业1—3幅;
色彩训练作业1—3幅;
其它与本专业相关的可展示自身素质的作品,如其它绘画、设计形式的作品,摄影作品等。
注:以上作品尺寸不超过4开;作品总数量不超过10件。另附一页考生信息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高中学校名称、参加高考省份、联系电话、提交作品数量。
(2) 提交作品的方式
作品寄送截止日期为